“我们是市场里的商户,我们来货了要交进门费,市场管理人员不收现金,非要扫码。”日前,江苏一位商户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扬州联谊农副产物批发中心拒收现金。 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工作人员答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接到商户投诉,经现场调查,该市场财务处设有现金收付通道。 视频显示,一位女子手里攥着一沓纸钞情绪激动地表示:“你们让交费,可以,我1分都不少。今天给交人民币,不要。我不会发微信,我也没有支付宝。” 7月15日,发视频的商户回复记者称,事发扬州市沙头联谊农副产物批发中心,“就是这个市场,不收人现金。我们是市场里的商户,我们来货了要交进门费,市场管理人员不收现金,非要扫码。” 另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批发中心经营商户是在市监局登记注册,“他们拒收人民币的行为归中国人民银行管,可以打‘12345’,工作人员会转人民银行那边,他们负责人民币的事情。” 该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处理要依据调查情况,“我们7月14日下午已经接到商户反馈,我们也在抖音上看到了,我们接到的投诉,不知道是不是视频里的这两位,我们准备去现场核实。” 7月21日,这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称,7月16日,委派两名工作人员前往联谊市场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该市场是有现金收付通道的,现金收付设在市场财务处,我们工作人员现场也到财务处查看了,有现金交纳,有各种面额的备付金,有现金收据,有现金交款单,也有点钞机。” 对于商户反映情况是否不属实,工作人员表示:“这要问商户了,我们去了解过了,包括其他的商户也问过了,市场是收现金的,让她到财务处交,她可能不愿意去财务上交。我们现场调查,只要市场提供现金收付通道就行。如果说联谊市场没有专门收付现金的通道,财务处不收现金,那就有问题。至于双方如何处理的,我们不知道。”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第10号公告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人民币现金,但是依法应当不以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证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另外,经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